《爸爸去哪儿》第三季第3期,经历了陕西窑洞的洗礼,刘烨对云南之旅的选房环节分外期待。在梳头比赛赢得了第一名,终于可以第一个选房子的时候,刘烨生怕诺一重蹈覆辙,再次经历一场凄风苦雨的旅行。
好在,诺一不负父望,选了风景最好的1号房,但轩轩急得哇哇大哭了,他也想住1号房。刘烨担忧地看着诺一,害怕诺一会干傻事,果然,诺一再次不负父望地干了傻事,他把自己的1号房送给轩轩了。刘烨嚎啕大哭,诺一把房卡送给轩轩后,只好返回去紧紧地抱住爸爸,以给安慰。最终,邹市明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劝服了轩轩,轩轩把1号房还回来了,皆大欢喜。
诺一的友好和善良让人很感动,可是智象想说的是,如果孩子在让出某件物品或对某件事情进行让步后会难过,回想起来会后悔,甚至时常有遗憾,那千万不能让。
在让出的那一刻,也许是自愿的,是骄傲的,但是对于自己心心念念的东西没有得到满足,会形成懊恼、遗憾和后悔等负面情绪,这些负面情绪的力量远比当初的正面情绪更强大。
智象记得以前有一个很有名的报道,说的是一对夫妻,丈夫因车祸截肢,他要求妻子离开,妻子就是不离不弃,丈夫无奈,托人给妻子物色新的男友。最终,物色到的新男友夫妻双方都很满意。新的男友和妻子一起肩负起照顾丈夫的责任,成就了一段佳话。
但是,后话是丈夫的情况慢慢得到了好转,他后悔让妻子跟新男友在一起,于是他要把妻子抢回来。最终,他残忍地杀害了妻子的新男友,而妻子为了阻拦他,失手将他也杀死了。原本一场佳话,演变成了一部人间悲剧。
所以,如果诺一真心喜欢1号房,那就欢天喜地地住进去吧,不要让。相对于日后的懊恼,我们更希望看到他快乐阳光的模样。当然,如果他真的心疼轩轩弟弟,让得无怨无悔,这样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,只是我们每个人,都必须要学会为自己的选择负责。
如果孩子让出某件物品时时是为了得到某些人的肯定和表扬,那千万不能让。有一个很有名的故事,叫“孔融让梨”,大家一定都很熟悉。
古时候,有一个叫孔融的孩子非常聪明,深得父母喜爱,一日,父亲买了一些梨子,特地拣了一个最大的梨子给孔融,孔融摇摇头,却另拣了一个最小的梨子说:“我年纪最小,应该吃小的梨,你那个梨就给哥哥吧!”父亲听后十分惊喜,又问:“那弟弟也比你小啊?”孔融说:“弟弟比我小,我也应该让给他。”孔融让梨的故事,很快传遍了曲阜,并且一直流传下来,成了许多父母教育子女的好例子。
从这一段看上去就自相矛盾的诡辩中可以看出,孔融做这件事情时,他的原则是混乱无序的,恐怕忍让哥哥,疼惜弟弟的成分远比得到父母夸奖的成分少。从日后孔融的行为中,也可以看出端倪。据说,他性格豪放不羁,经常做出一些蔑视礼教、离经叛道的事。最后,曹操以“招合徒众,欲规不轨”,“大逆不道,宜极重诛”的罪名杀害了孔融。
所以,如果只是为了得到周围人的认同,但是其实并不是出于孩子的本心,那千万不要让。
如果诺一是因为看轩轩弟弟哭得可怜,想要平息轩轩弟弟的哭闹,那也不可以让。因为轩轩迟早会明白一个道理,那就是:能够得到别人的帮助是荣幸,得不到别人的帮助也是人之常情,因为没有人天生就该让着你。
鲁迅先生曾在文章中说:“我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性揣测中国人。”其实不仅是在中国,在美国、在日本、在韩国,在世界各地这句话都通用。我们相信人性的善良与美好,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那些隐藏在我们骨子里的自私、任性、贪婪和懒惰。
如果轩轩知道,他想要的东西,只要大声哭就可以得到,诺一这么做不是帮助了他,反而是害了他,独立、自主、自立、自强这些美好而温暖的字眼,就永远都不会光顾他。
诺一让房的行为绽放着光辉,很多成人都可能做不到把自己想要的东西心甘情愿地让给别人,品质之卓越确实让人惊诧,只能再次感叹:诺一实在是被教得太好了。
但是很多中国的家长都会不自觉地逼迫自己的孩子去让和分享,有的是逼迫大的孩子把好的东西让给小的,有的是逼迫孩子把自己喜欢的东西跟别的小朋友一起分享。智象并不认为这种做法是弘扬中华美德,在一个孩子并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思考之前,以强迫的方式去逼迫孩子出让自己的东西,本身就是一件不道德的事。
无论让与不让,最重要的是这是不是孩子自己的真实想法。孩子自身独立的意识和自我思考、自我判断的能力永远都比周围人的表扬或议论重要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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